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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01新制]申請通行證應備文件

一、申請通行證之基本應備文件(不論業別為何,基本應備之相關文件)

【進港事由】下列公司證明文件擇一

  1. 變更事項登記表
  2.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列印畫面
  3. 政府函文
  4. 與港務公司或駐在港區之公司、機關行號為有效期間內之合約書
  5. 公務機關:機關資料或公文往來紀錄

【人員通行證】

●定期通行證

  1. 身分證件:
    1. 國人:身分證。
    2. 外籍人士:有效之居留證或工作許可證或就業金卡影本。
  2. 二吋個人照片(近期所攝符合國民身份證相片規格白底彩色頸部以上並以頭部為主、臉部需占照片面積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之 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之照片)
  3. 在職證明:
    1. 在職證明: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公司所僱用之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指由勞工保險局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經該局申報核准章或線上下載E化服務加保申報表、繳費證明等正式文件)
    2. 備註:
      1. 外籍人士之有效居留證如已註記受僱公司,得以作為在職證明文件,不須另外檢附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證明;如是檢附工作許可證 或就業金卡者,應併同檢附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證明作為在職證明。
      2. 公司負責人、董監事、經理人及股東得檢附「公司變更登記表」作為在職證明 公司變更登記表如無登載相關人員姓名則不認列。

●短期通行證

  1. 國人附身分證
  2. 外籍人士附有效之居留證或工作許可證或護照(檔案需含個人資料及停留時間)或就業金卡或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 出境許可證影本擇一
  3. 個人大頭照片(近期所攝臉部需占照片面積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之清晰可辨之彩色照片)

【車輛通行證】

  1. 有效之行照
  2. 視需要檢附車輛借用同意書(附錄八)
  3. 備註:行車執照車主非申請單位,應檢附車輛借用同意書(附錄八);如行車執照車主或車輛借用同意書借用駕駛人為個人,應再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公司所僱用之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如為租賃車輛,應併同檢附車輛租賃契約,並依契約期限申請。

二、其他應備文件

1.依照業別不同,除了基本應備文件之外,仍應檢附之其他文件

2.詳如附錄一_申請通行證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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