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為政府機關之證明文件可檢附公示資料、或機關官防、或營業登記證(1.機關關防 2.機關名稱 3.統編)可說明所填統編為所填寫之機關所有。
說明:
1.帳號申請資料填寫之公司統編或政府機關代碼,須與機關/單位名稱相符。
2.如檢附公示資料做為證明文件(另需加蓋機關關防)
統編查詢及機關代碼查詢網站請參用如下:
- 統編查詢: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publicity-inquiry
- 機關代碼查詢:https://oid.nat.gov.tw/infobox1/index.jsp
若所查詢之機關代號,若機關所屬子機關均同一代碼,請填寫母機關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