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入通行證管理系統,點選左邊功能列的[通行記點異常紀錄>未通行停用恢復申請]。
- 由[所屬通行證]或[非所屬通行證]選單查詢要恢復通行的通行證。
- 於[目標資料列]按【停用恢復】鈕。※如為非所屬通行證,系統會要求輸入該通行證所屬身分證號取得權限,才能執行停用恢復。
- 系統回應”申請恢復成功,通行證將於翌日06:00恢復使用”。
查詢未通行停用恢復申請資料
點選[恢復歷程查詢]選單,可查詢所屬通行證或取得權限之非所屬通行證的恢復使用歷程紀錄。
查詢方式如下:
(1).如有多筆(頁)資料可輸入[身分證號]或[通行證號]或選擇[領證港區]按【查詢】。
(2).如有多筆(頁)資料,可點選列表頁右下頁碼清單,切換頁面檢視資料。
(3).點選[申請恢復日期]欄位旁的箭頭符號,調整日期排序做查詢。
※詳細操作方式請參考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