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員定期通行證
- 持舊式RFID人員定期通行證效期低於一個月即可在通行證系統重新申辦,可使用「新請領」申請方式重新申辦新證。
- 持新式RFID人員定期通行證效期低於一個月即可在通行證系統重新申辦,可使用「線上續卡」申請方式重新申辦新證。
- 車輛定期通行證
- 車輛定期通行證效期低於一個月即可在通行證系統重新申辦,可使用「新請領」申請方式重新申辦新證。
- 新請領定期通行證,若於申請表點選需屆期通知(預設為需要),業者會在要到期前的「一個月內」收到屆期換發的系統通知,表示效期小於一個月可重新申辦新證;
自112年3月7日起,增加寄送到期前「15天」的屆期通知。 - 至系統查詢屆期通行證的方式:
- 系統[查詢列印作業]頁面→點選[屆期通行證查詢]>[人員屆期通行證查詢]→表列為本日查詢之有效期低於一個月的人員通行證。
- 系統[查詢列印作業]頁面→點選[屆期通行證查詢]>[車輛屆期通行證查詢]→表列為本日查詢之有效期低於一個月的車輛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