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臨時通行證」已於115年2月1日起修正為「短期通行證」如人員/車輛已持有欲申請通行區域(相同單一區域或全區)之有效期人員/車輛定期證,將無法送出申請單。 例如:已領有臺中港(全區或西碼頭區)之有效期人員/車輛定期證,則無法再申請臺中港(西碼頭區)的人員/車輛短期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