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臨時通行證」已於115年2月1日起修正為「短期通行證」
- 短期通行證簽核通過後(進度查詢:製證中),直接自行列印使用。
- 請至通行證管理系統>查詢列印作業>人員(車輛)短期通行證列印>點選[列印]按鈕。
※已完成短期通行證申請者,本國籍人士通行時應攜帶身分證,外籍人士應攜帶申請完成之QR code及身分證明文件,於管制站操作自助式人員刷碼管制機 ( 進行讀取;車輛則以車牌辨識系統(OC R)辨識車牌;人員、車輛均須經接受港務警察檢查後始得進出。
※通行資料同步需要十分鐘,請使用者於審核通過十分鐘後再到管制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