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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本公司後續辦理紀錄異常簡訊通知事宜,及確保後續紀錄異常簡訊之接收人係為通行證持有人,以利持有人第一時間得知紀錄異常訊息, 請各港區業者於113年3月18日前至本公司通行證管理系統更新所屬通行證持有人之個人手機號碼,更新路徑為:【基本資料維護】>>【人員通行證手機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