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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
依據「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第19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2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規定:「使用逾期之通行證,港務警察機關得以查扣並函由本公司註銷該通行證,自查扣當日起一個月停止其申辦定期及臨時通行證。」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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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
重申進出商港管制區不得冒用他人港區通行證,如有冒用他人身分進、出管制站之情形,將影響國境管制紀錄之正確性,亦涉嫌觸犯戶籍法第75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罰則,請確實遵守「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之規定,以免觸法。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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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公告
「當次通行證身分證輸入」舊功能已關閉,請各位業者使用「當次通行證身分證批次輸入」功能進行登錄,才能申請當次通行證。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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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公告
系統更新公告:通行證系統預定於114年5月19日18 時後進行系統更新作業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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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
有關國人及外籍人士之人員「臨時通行證」申請,預定自114年5月20日起調整為除上傳原基本應備文件,需再新增「清晰可辨之彩色個人大頭照」一節,檢附相關指引如附件,供港區業者參考。
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