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或指定委託人員未於通知領證起二個月內攜帶相關證件至臨櫃領取通行證,公司會被暫停不能申請定期、短期通行證或登錄當次人員通行證;俟已完成領證作業後得恢復申請定期、短期通行證。尚未領取新證前原舊證仍可繼續使用,若依時前往領取線上換證之新證,原舊證需繳回才能換領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