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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通行證狀態為[港警註記],是甚麼原因?

  • 港務警察依據「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第十九點、第二十二點,查扣證件(定期證/臨時證)並予以註記,若查扣使用中之通行證,狀態會轉變為[港警註記]。
  • 呈現[港警註記]狀態的通行證暫時無法使用,需待港務公司處理港警註記案件確認結果。

港警註記期間:

  • 證件所屬人員或車輛如有在途申請單將由系統自動退回。
  • 證件所屬人員或車輛如有尚未領取之定期證將由系統自動註銷。
  • 證件所屬人員或車輛不可申請定期證(含續卡/通行區域異動/未通行停用申請恢復)、註銷定期證及申請臨時證。
  • 證件所屬人員或車輛可以申請當次通行證

港警註記案件處理結果說明:

  • 如為取消註記:
    • 原於註記期間為[港警註記]狀態之通行證將恢復成可使用狀態。
    • 因註記已退回之申請單需重新申請。
    • 因註記已註銷之未領用定期證需重新申請。
  • 如註記結果為完成查扣:
    • 該註記通行證號,轉為查扣狀態。
    • 該證所屬之人員或車輛於受管制期間不得申請定期證、臨時證。
    • 該證所屬之人員或車輛之其他有效證(含可續卡的過期證、停用中的定期證)一併註銷。

「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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