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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要如何刪除(撤銷)我的申請案件?

  • 若您送出的申請單尚在審核流程(通行審查小組、港務警察總隊),您可自行撤回案件後[移除]申請。
  • 若您送出的申請單[申請進度]狀態為[製證中]表示已核准,則案件無法刪除(撤銷)。

系統操作方式:

步驟一.點選左邊功能列的[查詢列印作業>申請進度查詢>通行證申請查詢]。

步驟二.申請進度列表區檢視與查詢,搜尋欄位輸入要查詢的關鍵字詞(例如,申請單號)。

步驟三.對目標申請單按【明細】檢視完整申請內容及審核紀錄。

步驟四.展開[人員/車輛定期通行證申請單明細]。

步驟五.請領證件人員/車輛名單列表,對要撤回的人員/車輛點選[ 自行撤件 ]

步驟六.請問是否撤銷此筆申請人員/車輛? 點[Yes]撤銷。

步驟七.人員/車輛定期(臨時)通行證申請單明細點表單底部點選[離開],回到通行證系統主畫面。(可先記下申請單號,以利"撤件”查詢)

步驟八.自行撤件會擲回到人員/車輛定期(臨時)申請單資料列表區。

步驟九.申請單資料顯示結果列表,點擊被退案件列的【移除】,可移除(刪除)此筆資料。

※相關操作方式可參閱通行證資訊網>常用文件與教學>操作手冊及影片>定期申請單與臨時申請單>自行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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