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速通行證電子化,及改善現階段通行證屆期須重新製證及重新領證(領卡)作業,港務公司自2021/08/02起於通行證系統2.0換發之RFID通行證卡片不另載明「使用期限」及「通行區域」,以利未來通行證證件到期,僅需線上申請「展延續卡」,可省下業者重新辦證換卡費用及免跑櫃檯領換卡。續卡功能於111年7月11日已開放申請(已持用新式人員定期RFID通行證(屆期一個月內或過期)之業者,檢具應備資料即可免費用申請線上續卡)。
- 補充說明:用卡人如何查詢人員通行證「使用期限」及「通行區域」?
- 1.於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通行證資訊網https://hep.twport.com.tw/port...(不須登入)。
- 2.點選查詢服務>定期通行人證狀態查詢。
- 3.輸入「證號(通行證號)」、「身分證字號」,按【查詢】。
- 4.顯示通行證狀態(例如,已領證)、生效日、到期日、通行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