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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通行證註銷,要如何辦理? 不使用的通行證,要如何辦理註銷?

  • 申請辦理定期證註銷流程:按規定請至「港區通行證通用管理系統」辦理註銷登記作業,領證人員所屬單位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原證繳回本公司,領證人員拒絕繳回時,領證人員原所屬單位應自行申請註銷其所領通行證,由本公司受理註銷。
  • 申請辦理短期證註銷流程:請至「港區通行證通用管理系統」辦理註銷登記作業,短期證不需繳回。

備註:人員離職、轉業、死亡或已無進出港區之必要或車輛因報廢、過戶、牌照號碼變更或已無進出港區之必要時、所屬公司行號因行業別變更、改組、合併、轉讓、歇業及拍賣移轉車輛所有權時,該領用之通行證應辦理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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