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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操作請領車輛通行證?

  1. 操作「車輛通行證」下的「定期申請單」或「臨時申請單」。
  2. 點擊【+新增申請單】。
  3. 勾選[進港事由](單選)。(若無進港事由可勾選,請先至基本資料維護>進港事由維護>新增進港事由)。
  4. 按[+],展開新增申請港口介面。
  5. 點擊下拉選單,選擇[通行港口]。點擊下拉選單,選擇[通行區域]。
  6. 按【儲存】。完成一筆[通行港口]及[通行區域] 新增。(定期證若申辦多港合一通行證,再按[+]鍵,可繼續複選[通行港口]。)
  7. 點擊[領證港區]下拉選單,選擇領證港區。(限有申請的港口)
  8. 通行證預設期間[開始日期],如需調整日期,請點選小日曆工具重新選擇日期。
  9. 通行證預設期間[結束日期],如需調整日期,請點選小日曆工具重新選擇日期。(定期通行證可申辦效期最長三年,但得不超過進港事由的有效期期間迄日。)
  10. 車輛查詢並加入申請車輛(若無車輛資料請先至基本資料維護>車輛資料>新增車輛資料及附件)。
  11. 目的車輛附件清單檢視[勾選](或取消)。
  12. 按【加入申請車輛】。
  13. 確認申請車輛資料/確認申請車輛附件。
  14. 勾選我已閱讀並接受個資同意使用/授權聲明/危害告知事項內容。
  15. 按【送出申請】。

※通行證申請單新增之前需請先完成以下步驟:

  1. 公司附件通過審核。
  2. 公司資料除傳真欄位外皆已填寫完畢。
  3. 於基本資料維護/進港事由維護新增進港事由(至少一筆)。
  4. 完成新增(或修改)車輛資料及車輛附件。

※相關操作方式可參閱通行證資訊網>常用文件與教學>操作手冊及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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