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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操作註銷(遺失)登記?

註銷(遺失)登記功能操作步驟:

請至[人員通行證]/[車輛通行證]選單→選[註銷登記]→[新增註銷]→選擇註銷之通行證號資料列→確認選取通行證資料→填妥註銷登記事由→若註銷原因為通行證遺失(需上傳遺失切結書)→按[儲存]。

備註:

1.註銷登記核准後,即可辦理新請領。

2.證件已過期,代表該證已無效,實際並無註銷需要,故系統目前不開放過期證件之註銷,在註銷功能裡會查無過期證件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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