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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員短期通行證應準備文件與資料檢附方式

  1. 公司證明文件(基本資料維護>公司基本資料>附件(必須為已核准且必須為已核准且檢附迄日尚在有效期內))
  2. 合約、補充文件(基本資料維護>進港事由維護):
    與港務公司或駐在港區之公司、機關行號為有效期間內之合約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3. 人員基本資料(基本資料維護>人員基本資料)
    a.國人附身分證;外籍人士附有效之居留證或工作許可證或護照(檔案需含個人資料及停留時間)或就業金卡或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擇一
    b.個人大頭照(近期所攝臉部需占照片面積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之清晰可辨之彩色照片)
  4. 其他應備文件
    1. 依照業別不同,除了基本應備文件之外,仍應檢附之其他文件
    2. 詳如附錄一_申請通行證應備文件

完成前述各項資料建立後,再操作「人員通行證」下的「短期申請單」按[+]新增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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