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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預計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發送港區通行證手機驗證簡訊,請港區業者及持有商港管制區通行證之人員配合辦理

一、依據本公司「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第二十條略以:領用定期、臨時通行證(含不分區、分區)之人員逾六個月未有通行紀錄或查每月份有進、出商港管制區紀錄異常2次,將由本公司暫時停止該證之使用。

二、本公司為確保通行證持有人即時得知本身所持之通行證停用及紀錄異常之訊息,後續將擇日啟用手機簡訊通知服務,為利上開政策順利推動,確認通行證管理系統所登載之手機號碼皆為正確有效,本公司預計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先行發送驗證簡訊,該封簡訊內容如下:[港區通行證手機驗證 通行證號末四碼 XXXX ,請於24小時內點擊https://hep.twport.com.tw/twpo... XXXXX完成驗證,或至港區通行證資訊網輸入驗證碼「XXXXXX」

三、請各港區業者、公務機關、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之帳號管理員至本公司通行證管理系統(https://hep.twport.com.tw/twpo...)確認及更新所屬通行證持有人之個人手機號碼,更新路徑為:【基本資料維護】>【人員通行證手機異動】,及向所屬通行證持有人宣導驗證簡訊非為詐騙簡訊,並配合該簡訊內容完成手機號碼驗證作業,未登載正確手機號碼或未依簡訊內容說明點擊驗證之人員後續將無法第一時間接收通行證停用及紀錄異常訊息,本公司將不再另行通知。